(一)临床研究中心及网络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1、项目遴选机制:
中心将接受国家决策部门的委托,密切结合消化病研究领域的前沿课题,在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为有关部门确定重大项目和课题提供决策依据,使项目的制定和实施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于中心拟设立或申请的重大项目和课题,将严格遵守“内部学术委员会审查、第三方专家评议、上级管理部门批准”三级遴选机制。使项目和课题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和行业的技术需求,着力解决消化病诊疗领域的瓶颈问题,充分发挥国家级科学中心的示范效应。
2、开放共享机制:
中心将紧扣平台开放共享服务的目标,建立面向全国开放的机制,建立消化病临床研究登记系统,实现相关数据的共享。在此框架内,优先向核心单位、参建单位开放。中心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公共平台的作用,建立消化病科研信息、成果数据库,将相关的科研成果积极推广,为我国消化病的公共卫生决策提供依据。中心还将定期发布课题和任务,接受国内外各单位提出的申请,由中心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中心主任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3、监督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制约机制。设立用户委员会,对中心平台和资源的运行进行常态监督。主管单位、合作单位对中心工作及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体现优胜劣汰的原则。由国家科技部等组织独立的第三方,对临床研究中心的发展方向、重要岗位人员的工作绩效、运行情况、有偿服务等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