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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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国呼吸肿瘤协作组
发布: 2019-04-01

    中国呼吸肿瘤协作组(CROC)由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钟南山院士及广大呼吸肿瘤专家发起并成立。协作组的目的是通过该平台开展呼吸肿瘤相关的临床科研活动,进行具有呼吸特色的呼吸系统肿瘤多中心临床试验,加强呼吸、肿瘤学科的交流协作,提高我国呼吸肿瘤医疗、科研水平、提升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协作组logo寓意为患者带来更多希望,绿色代表健康、生命和希望。

    CROC名誉主席钟南山院士亲临会场并致辞,钟院士从协作组成立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当前工作重点给予了重要指示,提出要重视加强肺癌的早诊早治,利用好呼吸科的资源及技术优势,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原创性研究,并对协作组未来发展提出了殷切期望。

    成立大会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周承志教授主持,协作组发起者解放军总医院陈良安教授、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时悦教授分别对协作组成立的背景、组织架构、工作章程做了介绍和说明。会议推选钟南山院士作为协作组名誉主席,陈良安教授、韩宝惠教授、李为民教授、周建英教授、胡成平教授、李时悦教授为执行主席,负责中国呼吸肿瘤东部、西部、南部、北部、中部协作组牵头工作,周承志教授为秘书长。

    来自上海交通大学附属胸科医院的韩宝惠教授和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的张国桢教授,结合自身研究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分别从肺癌早期筛查技术前沿进展及肺癌小结节的鉴别诊断做了精彩演讲;空军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张艰教授、陆军军医大学大坪医院何勇教授、东部战区总医院宋勇教授等嘉宾,对晚期肺癌的诊断与治疗进展做了分享,与会嘉宾围绕上述主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协作组的主要任务是开展临床研究,会议的第三个议程由部分专家对拟开展项目进行了汇报和讨论。来自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李为民教授介绍了已启动的中国胸腔积液的研究项目研究,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时悦教授介绍了介入联合免疫治疗多原发肺癌的项目构想,北京协和医院王孟昭教授介绍了肺癌真实世界的研究,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周承志教授介绍了免疫不良反应真实世界研究,这些研究将在进一步完善后逐步开展。

    最后钟南山院士对大会进行了总结,鼓励大家团结协作,携手推动中国呼吸肿瘤学科建设,发挥呼吸科在诊断、治疗、全程管理的优势,做更好的、有特色的临床研究,为患者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并宣布本次大会圆满结束。


中国呼吸肿瘤协作组章程----总则 (草案)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中国呼吸肿瘤协作组,英文名称:China Respiratory Oncology Collaboration,缩写:CROC。

    第二条 中国呼吸肿瘤协作组是由国内从事呼吸肿瘤的工作者和相关医疗单位自愿联合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的学术团体。

    第三条 本协作组的目的是通过开展呼吸肿瘤学术交流,开展具有呼吸科特色的呼吸肿瘤多中心临床试验,加强呼吸、肿瘤学科的交流协作,提高我国呼吸肿瘤医疗、科研水平,提升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力。

    第四条 本协作组接受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作组秘书处设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国呼吸肿瘤协作组章程----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呼吸肿瘤领域的各种临床试验,评估新药或新治疗方法的安全性、有效性,探索新的治疗策略。
    2.协助收集参加临床试验的患者的生物资源标本,开展相关基础研究。
    3.建立呼吸肿瘤临床研究登记系统,实现相关数据的共享。
    4.组织发表临床试验研究成果。
    5.组织协作组年会及呼吸肿瘤学术会议,开展继续教育。

中国呼吸肿瘤协作组章程----组织机构

    专家委员会

    1.协作组专家委员会由主席团、委员及秘书处组成。
    2.主席团成员按地域,东西南北中分中心各1-2名,负责制定本协作组工作方向,政策方针等工作。
    3.委员由各单位研究者以及统计学家组成,第一届委员会初步来自于中华医学会呼吸分会肺癌学组及介入学组成员,联合各单位研究者以及统计学家组成。
    4.负责设计开展新的临床试验;定期对现行开展的临床试验进行评估;督导各成员单位协作完成本章程第六条中的各项业务活动;对申请加入本协作组的新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和审批;
    5.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各分中心秘书1名。负责协作组具体事务及研究项目的协调沟通等。

    协作组成员

    1.本协作组以医院、医学中心或研究院/所等医疗、科研机构作为成员单位。 成员单位基本条件:具有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胸部肿瘤诊疗、科研实力;具有国内较有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具有经过GCP培训合格的医疗、科研团队;具有开展临床试验的经验。
    2.各成员单位共同参加临床试验方案的设计和实施,每个成员单位指派一人为PI,负责试验项目的学术指导和技术指导,每个PI按照GCP原则平等开展工作。
    3.各协作组成员均有权利发起临床试验并任总PI,但临床试验方案必须经专家委员会讨论同意。各协作组成员均有权利参加或不参加某一临床试验。

中国呼吸肿瘤协作组章程----运行机制

    1.专家委员会每5年换届一次,主席团成员根据既往在本组织内进行的研究情况多少列出推荐名单,并由专家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投票后选举产生,秘书处成员由选举后的主席团成员推荐任命。
    2.专家委员会每年召开一到两次全体学术或研究会议,由各分中心轮流主办。
    3.申请加入本协作组的新成员单位向协作组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秘书处对申请单位开展临床试验的能力进行审核,并在协作组专家委员会会议中讨论后方可批准成为本协作组成员单位。